藏在 Google Chrome EULA 里的危险?
由
Andy Yang 于 Sep 3rd 2008 @ 2:38AM 发表
在 Google Chrome 的 EULA 里(有人在看这个吗 @@),藏着下面这一项条款:
11.1 对于您通过「服务」提交、发布或显示的「内容」,您可保留原有的版权和所有其它权利。透过提交、张贴或显示内容,即表示您授予 Google 永久、不可撤回、全球性、免权利金且非排他性之授权,让 Google 有权重制、调整、修改、翻译、发布、公开执行、公开显示和散布您透过「服务」提交、张贴或显示的任何内容。此授权之唯一目的仅在于让 Google 显示、散布及促销「服务」;依据某些服务之「其它条款」,您可以针对这些「服务」撤销此授权。
如果是放在 Blogger 或 Youtube 上,11.1 这样的条款自然无可厚非,毕竟我是用你家的资源,但如果是放在浏览器上,这样的条款就可怕了。我现在这篇文章,是使用 Chrome 连到后台发送的,那算不算「通过『服务』提交、发布」?是不是说 Google 就可「重制、调整、发布」我写的这篇文章?即使是写明目的仅在于让 Google 显示、散布及促销「服务」,但仍然是相当离谱的侵权吧!
Google 的人听到这个显然也很错愕,表示会立即和 Google 的法律部门联络了解,不过在那之前,大家用 Chrome 小心一点就是了,天知道它在收集什么 XD。其它值得注意的条款还有:
12.1 您使用的「软件」将不时自动从 Google 下载并安装更新。这些更新之设计旨在改善、强化和进一步发展「服务」,采取的形式则可能包括错误修正、增强功能、新软件模块和全新版本。您同意接受此类更新 (并同意 Google 对您传递此类更新) 做为使用「服务」的一部分。
-> 这让 Google 可以在 Update 的时候灌任何东西进你的电脑(还记得 iTunes 强灌 Safari 吗?)
17.1 部分「服务」是由广告利润支持,并可能展示广告或促销内容。此类广告可能会以储存在「服务」中的信息内容、经由「服务」的查询或其它信息做为诉求目标。
17.2 Google 在「服务」中播放广告的方式、形式与范围可能会发生变化,而不会另行通知。
17.3 基于 Google 提供您「服务」的存取权和使用权,您同意 Google 得于「服务」中放置此类广告。
-> 这让 Google 可以在 Chrome 里用某些方式展示 Adsense / Adwords 广告?
转自:
http://cn.engadget.com/2008/09/03/google-chrome-eula/